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全国最早开设“非营利组织管理”相关课程,并于2016年在公共管理硕士(mpa)下设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方向。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持续推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工作,联合国内高校、行业组织积极推动公益慈善相关学科建设和教育研讨,发布《中国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发展报告》,为国内公益慈善教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月27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蓝煜昕在《光明日报》发表题为《高校为何开设慈善管理专业》的时评文章,以下为文章全文:
文章全文
继今年年初教育部正式批准浙江工商大学、山东工商学院两所高校开设慈善管理本科专业后,目前两所高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招生工作。慈善管理本科专业获批系我国首次,此次招生亦是首次。
慈善管理专业的设立不是孤立事件,其背后是我国公益慈善行业的整体成长和不懈努力,凝聚了高校公益慈善教育的十年探索成果,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大事件。这不仅标志着公益慈善正式成为国家充分鼓励、年轻人可以期待的职业发展领域,同时也意味着公益慈善行业发展和知识积累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正式步入专业化发展轨道。
公益慈善事业大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时代、新阶段的必然趋势。随着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我国社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丰裕社会”,如何在追求财富的同时创造社会价值、如何选择更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成为新时代人们内在的精神需求,而公益慈善正是这样一条创新财富和个体价值的路径。
然而,专业人才匮乏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2025年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数将达1250万人,然而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公益慈善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之外的重要就业领域知之甚少。2016年,慈善法第八十八条提出“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此番两所高校慈善管理本科专业的获批是该法颁布以来慈善教育最重要、最实质性的进展,有望推动全社会关注到这一发展中的职业领域。
我国公众对公益慈善的广泛认知始于2008年的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之后发生的红十字会的负面事件在客观上促成了公益慈善行业的集体反思和在高校进行慈善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此次两所高校慈善管理专业的正式设立可谓瓜熟蒂落,代表着完整的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落地,值得期待。
不过也要看到,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在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且存在不同于西方的制度文化背景、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因此中国慈善专业教育发展仍然面临学科基础薄弱、本土化知识生产不充分、社会认知度低、就业吸引力偏弱等现实挑战。相关高校必须与政府、行业组织及社会各界协同起来,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突破。
一是加强本土知识积累,夯实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学科基础。专业教育虽然是以社会分工和人才需求为导向,其根基却在研究及学科发展所积累起来的知识体系。国内现有公益慈善教育涉及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工作乃至法学等不同学科背景,学科基础和知识体系庞杂、缺乏共识。此外,相对核心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社会创新创业”等课程,都还主要借鉴国外的理论基础、方法论甚至案例,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的情景。鉴于此,不同学科背景的院校、学者必须协同起来,在尊重各自学科特色的同时,共同构筑慈善专业教育的核心知识体系。教育者与实践者也必须联合起来共创知识,方能使课堂上的慈善知识真正能滋养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是强化慈善通识教育,提升全社会的慈善和社会创新创业意识。慈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专业教育发展除需要教育供给者增强“内功”外,还需要主动培育支持性的社会环境和生源基础。有基金会曾同时发起支持高校慈善通识课程建设和慈善专业人才培养的项目,经验表明两类教育的系统推进产生了很好的协同作用,前者通过较小的成本即扩大了慈善教育师资队伍并提升了学生、大众对公益慈善行业的认知,后者反过来又为受前者影响的青年人提供了职业成长路径。未来,还有必要将慈善通识教育进一步推广至中小学的德育体系,或与高等院校的思政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教育结合起来,从而使公益或以公益为目的的创新创业进入主流,真正成为青年人可以为之奋斗的志业。
三是选人、育人、用人全过程保障,提升慈善专业教育的吸引力。当前公益慈善就业吸引力不充分,要增强专业教育的吸引力还必须在前后的招生、就业端同时发力。一方面选拔到那些真正富有同理心、对公益慈善有兴趣和内在追求的学生;另一方面要与行业建立起“订单式培养”等用人机制,并与政府、行业一起改善公益慈善从业者的职业环境,让受教育者学有所用,享有与其他就业领域对等的人才政策和有竞争力的薪酬。
来源|《光明日报》
供稿丨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